摘要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由治理主体子系统、治理制度子系统、治理方法子系统、治理内容子系统、治理目标子系统、治理载体子系统、治理价值子系统等构成的系统工程。其中,治理主体子系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总系统的能动子系统,其内部各主体要素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定位是否准确、功能是否明晰、关系是否和谐,既受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价值逻辑的制约,又受到中国国家治理主体关系应然图景的牵引。同样,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各个治理主体的地位功能与相互关系对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顺利达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顺利推进和目标达成,既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各类市场化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等国家治理主体能力的增强,又离不开不同治理主体关系的优化和主体关系应然图景的全面引导。不同治理主体治理目标界分与互嵌的科学性、治理主体权责定位与践行的准确性、治理主体身份与角色转换的适切性、治理主体治理手段与凭借的互补性、治理主体治理理念与价值的人民性、治理主体治理投入与产出比值的最小化等构成了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主体关系的应然图景。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1年第3期1-8,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增强文化自信的动力机制研究”(18CXSXJ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