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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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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某、曹某系夫妻,育有一女,三人与王母许某共同生活。后许某房屋被征用拆迁,获得各项补偿款共计88万元。一年后,曹某与王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曹某负责抚养。曹某要求许某返还包括人头费在内各项补助共计14.2万元。但许某认为该补偿是基于其家庭户籍关系而取得,不同意返还。曹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许某返还按人头发放的一次性货币安置资金、生产发展资金共计12万元。
出处 《农家致富》 2021年第5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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