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民间组织的出现与发展,并参与广西边境地区乡村振兴,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乡村的全面发展是农民的强烈愿望和诉求,农村民间组织能够提升边境地区村民文化素养、改善边境地区乡村社会风气,推进边境地区社会治理与民主政治建设,推动边境地区生态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农村民间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应把建立和培育农村民间组织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使村民充分认识到民间组织对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并加强政府对农村民间组织治理能力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从而提升农村民间组织参与边境地区乡村振兴的作用。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1年第3期256-258,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桂滇边境深度贫困地区短期脱贫与长期振兴的治理共同体构建研究”(18BMZ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