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明确其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人大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实施监督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在11月27日结束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热潮,领会把握精髓要义,锚定人大工作新坐标,全方位系统性谋划人大履职,推动浙江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螺旋上升、奋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