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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修改他人高考志愿的行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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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20年8月,赵某通过多次尝试后,解出同学高考志愿填报平台的账号密码,恶意修改高考志愿,使最终结果为放弃高考志愿填报。案发后,赵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该案如何处理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恶意修改他人填报的高考志愿,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特征,且造成了他人未被录取的严重后果,应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作者 桂林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6期73-73,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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