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作为覆盖我国众多野生动物类型的法律保护形式,其既是受保护物种的集合,也是一项制度规范,一份法律清单,更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以"重点保护"为原则指引,出于对生物多样性下珍贵、濒危物种保护紧迫性的现实考虑,对名录制度制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考究,重点分析了名录制度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设计理念转变、动态调整机制设立及推动公众保护机制形成等方面给出名录制度的完善对策,以期新时代名录能发挥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积极作用。
出处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1年第2期1-3,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ircular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