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注重压实债券发行与交易参与主体的主体责任,实现投资者保护与债券市场法治化的目标。通过限制发行人结构性发债、贯彻申报即纳入监管、规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明确配合义务等,压实发行人及其内部人责任,旗帜鲜明地禁止逃废债。通过修订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权限的规定,精准界定受托管理人启动司法程序、处置抵质押物的职责。与司法规则保持一致,增加债券承销机构与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准则与法律责任规则,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出处
《债券》
2021年第4期25-28,共4页
CHINA B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