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减值法下,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酌定性较强,会计稳健性受到了挑战;在摊销法下,按固定年限进行摊销,使得商誉价值难以很好地反映各公司的经济事实。无论是稳健性受到挑战,还是会计反映背离经济事实,都并非准则制定的初衷。基于对商誉会计准则演进与研究发现的回顾与总结,本文认为:相对而言,减值法是一种更优的会计规则,更可能使商誉会计信息反映各企业的经济事实;为了降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酌定性程度,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可适时修改和完善相关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就商誉减值测试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和判断标准,并在年报附注中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程序、方法和依据。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8-12,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