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上,许多学者认为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权利的主体是个人。这种将二者关系塑形为国家与个人的二元对立关系的做法,实质上回到了古典自由主义立场。这一立场的理论基础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都属于历史唯心主义,在此基础上难以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与权利关系理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看,权力和权利都是历史中形成的,受到一定的生产方式制约;社会主体无论个人、阶级、政党、国家,还是其他社会团体,各自都有相应的权力和权利;可以构建一种介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之间的社会主义正义原则,来协调多元主体的权力与权利。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2-88,共7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哲学研究”(项目号:20BZX019)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