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育人是家校合作的根本目的。当前家校合作表现出明显的管理化倾向,这种倾向的扭转需要结合形成原因,从根本上进行调整,具体实践如下:澄明家校合作的教育立场,明确推动学生发展的指向;基于学生成长规划合作,从问题驱动到主动联合;适当调整学校规章制度,降低家校合作的管理成分;调整合作实践评价,减少家校合作的管理要求。
出处
《教学与管理》
2021年第12期62-64,共3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三全育人’背景下内蒙古高职院校大学生公寓区党建思政工作模式研究”(NJSZZX2044)
2018年度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课题“蒙古族文化进课堂的实践研究”(ZXYB18016)
“蒙古族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实践研究”(ZXYB18017)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