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社会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上下了一番苦功夫,通过近几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法律体系的社会调研,当下针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也在逐渐完善,而且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各项社会权益基本上得到了保障。但是却有一个群体的一些基本权利保障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立法部门在常规性的社会性工作和法律保障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这个群体就是农村留守老人,本文将结合他们的监护保障权的落实与反思来进行科学的探究。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21年第8期40-41,共2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
基金
2018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8SJA2150)“江苏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与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