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把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纳入对各设区市综合考核和省委督察工作安排,按照“高位谋划、择优选配、明确职责、提升能力”的思路,推动全省1277个乡镇(街道)100%配备政法委员,其中专职配备率达93.34%。制定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清单,以清单化管理推进责任落实,明确规定政法委员原则上不分管与政法综治、社会稳定不直接相关的工作,确保把精力聚焦到政法维稳主业上来。
出处
《长安》
2021年第2期56-57,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