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调联动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增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无缝对接,打造一站式“三调联动”新格局。牡丹江市中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等17个制度文件,确立了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人民法院引领示范、综治部门协调推动,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手段,形成功能互补、信息互通、矛盾联调、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出处
《长安》
2021年第2期74-7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