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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生活费辞职 能否获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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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是某公司的员工,疫情期间,由于单位停产停工,我一直处于待岗状态。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应支付我生活费,但单位一直拖欠。请问:我据此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答: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1期33-33,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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