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强调,国有企业要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出处
《人民周刊》
2021年第7期71-72,共2页
People’s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