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侦审一体化框架下,预审机构被撤销,公安机关在法制部门内部设立案件审理机构,不仅审理部分重大案件,而且对一线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监督与指导,此职责与法制部门案件审核机构的职能部分重合。公安机关应明确法制部门内部案件审理与案件审核两种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好分工和衔接,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各自专长,合力为提升一线办案水平提供执法监督与业务支撑,以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办案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待。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6-20,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北京警察学院2019年重点科研项目“公安机关基层案件管理工作研究”(项目编号:2019KZD3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