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水环境污染严峻形势逐渐凸显,流域生态补偿作为调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及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政策手段被广泛关注和应用,我国各地区在不同尺度上进行了大量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随着水环境特征从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逐渐转变到水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省内扩展到跨省,政策目标从单一转向综合,标准核算方法不断丰富,补偿方式逐步探索创新。本文通过梳理近20年来的政策文件和实践案例,结合国际上流域生态补偿典型案例分析,认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顶层设计制度框架日益完善,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实现流域全覆盖、政策目标较为局限、补偿标准合理性不足、补偿机制与流域管理衔接不够、补偿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亟须总结归纳实践经验,补齐政策短板。建议从实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流域生态补偿综合政策目标、尽快研究制定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技术标准、探索建立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鼓励创新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五个方面出发,尽快推动建立稳定长效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1年第7期31-37,共7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流域水环境管理经济政策创新与系统集成”(2018ZX07301007)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京津冀地区水生态环境补偿方案研究”(2018ZX0711100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态补偿模式、标准核算与政策措施”(2016YFC050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