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边已经搞定了,后面的就是你的事了"2015年初,海关新增一项报关前置程序,即要求货物代理人在办理出口手续,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报关报检前,需先向海关发送货物运抵报告,以证明货物已经到达了出口监管场所,该货物运抵报告不能由货物代理人自己录入,必须找拥有海关监管数据录入权限的第三方企业来负责录入,并向第三方企业支付录入费用.当时,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具备这一录入权限.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1年第4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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