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助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是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证券的基本手段。注册制背景下,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中的地位提升,其相关法律责任亟待强化。《证券法》与《刑法》的相继修订提高了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领域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成本,细化了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及责任追究标准。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承担,通过完善部门法衔接,细化相关罪名起诉标准,加强行业准则的运用等增强法律适用。
出处
《北方金融》
2021年第4期63-65,共3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