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给党内法规的定义明确了党内法规的基本要素:主体、本质、调整对象和规范性特征。现有的法律理论对党内法规的规范性所做的解释是不充分的,有必要对党内法规的性质、本质及价值问题进行充分阐释。从党内法规的本质理论出发,可以确定党的统一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是协调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根本基点。党内法规有特定的价值目标,其中包含三个不同层次。在根本层次上,党内法规的价值目标与国家法律的价值目标同样具有一致性。
作者
张立伟
张倩倩
ZHANG Liwei;ZHANG Qianqian
出处
《中国领导科学》
2021年第2期102-107,共6页
China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