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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工伤私了协议,劳动者能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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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17年4月,陈某入职某建筑安装公司。2019年3月,陈某在现场施工时受伤,入院治疗一个月,治疗费用由建筑安装公司垫付。2019年6月,陈某想回家休养,公司与陈某协商签订《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9万元;协议约定,无论以后发生什么情况,陈某均不得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不得再向公司要求赔偿任何费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工会信息》 2021年第5期18-19,共2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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