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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总发布《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业绩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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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遂川县总工会肖冬根报道近日,江西省遂川县总工会制定下发《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业绩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励办法、工作要求等内容。《办法》明确了考核奖励范围、对象、基本条件、考核内容等。考核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至12月;考核奖励对象为任职一年以上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非公企业联合工会主席参照执行;考核奖励对象基本条件包括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依法选举产生且在任期内,担任本企业工会主席一年以上,是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的,必须覆盖80%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不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身份的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非公企业工会会员规模、主席履职业绩、特色工作三部分。
作者 肖冬根
出处 《工会信息》 2021年第5期43-43,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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