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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员正确处理与领导之间的矛盾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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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正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财会人员在办理一些财务收支中,因抵制、制止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而“得罪”了一些领导和职工,从而成为被打击报复的对象。如:利用优化组合或“组阁”的机会,将其调离岗位;评聘会计专业职务时从中作梗;明升暗降,实施玲处理;有的甚至出现大打出手的不法行为。究其原因,既有领导认识方面的原因,但往往又与我们工作的态度、处理问题的方法与技巧有很大关系。怎样才能处理好这种现实的矛盾呢? (一)抛弃消极心理,鼓起勇气,坚持说服。在财会工作中,单位的领导有时也应该是被说服的对象。比如,由于种种原因,领导产生偏见,作出错误的决断时。
作者 李光明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2年第10期32-33,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关键词 财会人员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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