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检察机关应在国家治理效能的方向上,重新审视和界定检察职责,立足法律监督定位,通过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共同体,将发挥检察“职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不断优化检察服务职能、改进法律监督方式方法、提升检察履职开放协商度以及完善内部考评促进社会治理等方向性变革;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贡献检察智慧,促进国家治理各主体依法高效规范执法;通过实现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效能。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5期7-11,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效能研究》(GJ2020B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