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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关联公司代垫新公司筹建费用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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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家实体公司的成长需要经历筹建期、建设期、运营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会都会发生该阶段性特有的费用。其中,筹建期的费用一般发生在新公司成立之前。由于新公司在筹建期尚未成立并无实体,该阶段的费用除了由其股东支付外,通常还会由其同一股东下的关联公司进行垫付。新公司成立前的筹建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筹建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差旅费、人员工资等费用;二是专业服务费,包括各类技术咨询、投资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等费用。
作者 黄楠 毛颖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4-107,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002106)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南京审计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项目(19QNPY005)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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