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政府监管的兴起,如何看待新时代下的教育督导与教育监管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通过对二者历史流变分析,认为教育督导就是教育行业的专门监管,是政府在教育领域监管的具体表现。教育监管与教育督导的内涵和机构是一致的。目前这种一致只是“应然”,还需要教育督导通过厘清定位,走向合作性督导,完善工作常规,增强权威和强化问责,增强信息化和提高透明度,完善听证制度等手段,不断从“实然”走向“应然”。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2021年第4期43-48,共6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基金
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香港中小学增强爱国主义的路径与机制研究”(编号:2020WQYB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