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组织化建设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街接的前提与根本,本文从日本农协改革出发,重点就日本集落营农组合展开分析,旨在讨论其发展背景和组织化功能定位。分析结果表明,日本农协近年来正朝着合并和市场化两个方向改革,农协在产后环节组织化功能被弱化;在此背景下,旨在推动农业经营规模化的集落营农组合开始出现,并在农产品销售权上得到扩张。值得注意的是,集落营农组合往往出现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的地区。反观日本农民组织化建设成效,目前我国农民组织化建设依然面临诸多问题,未来应探索进一步联合产前和产后环节合作组织,同时单独成立产中环节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地区尤其要优先成立。
作者
刘余
沈金虎
周应恒
Liu Yu;Shen Jinhu;Zhou Yingheng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35-144,共10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与经济发展研究”(编号:20ZDA04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