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术是在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形成了“有形的制度”和“无形的制度”。从构建体制的实体看,美术机构的建立与完善,美术出版、美术教育的国有化,都是其外在形式的建设。另一方面,美术的传播、美术会议、美术审查、美术批评等美术思想的规约,构成了美术体制的内在理路。外在形式与内在理路共同构成了美术制度。在美术的发展过程中,美术制度和美术家之间需要不断地适应与调整,这之中凸显了制度的复杂性。
出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84-87,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 and Desig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中国当代美术制度研究(1949-1989)”(编号:16BF08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