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词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年第2期237-251,共15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