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缅北民族地区跨境诈骗犯罪存在着规范真空、地缘便利、利益“合谋”等独特的生成逻辑,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治理中的主体意识不强、技术水平不高、执法理念不同、无法整合三方资源等现实羁绊,致使跨境诈骗的负作用延伸到了我国的边疆及内陆地区。在缅北跨境诈骗治理方面,应在尊重国家主权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家、市场、社会三方合作治理的优势,加持电信、银行等职能部门技术治理,搭建跨国大数据中心的即时处置平台,发挥国际主体的联防联控功能。
出处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88-97,共10页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6CRK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