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定犯时代,立法实践场景呈现出法定犯数量增多、法定犯自然犯化的特点。我国当前法定犯的立法模式无法回应时代变化带来的新的犯罪规制任务,且有不当扩大犯罪范围、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嫌疑。而其背后的法典化立法模式具有立法结构、立法思维、立法技术上的天然局限性,进一步暴露了当前法定犯立法模式的不足。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在本土化视角与比较法视野的综合考量下,应构建以指引性为主、规制性为辅的附属刑法立法模式,以实现刑法与附属刑法的良性互动。
作者
魏瀚申
丁友勤
WEI Hanshen;DING Youqin
出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74-83,共10页
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9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