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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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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2021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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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民文摘》 2021年第4期11-11,共1页 Farmer'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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