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党委"大督查机制"的构建在加强党委领导、推进内部治理、破解督查困境中具有重要价值。它的构建需要以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原则,在理顺与大学治理现代化逻辑关系的基础上,不断健全从上至下的组织保障体系。推动形成以过程监控、考核评价、责任追究"三位一体"为核心路径的督查机制,有助于夯实推动党委决策落实和完善、提升内部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出处
《行政科学论坛》
2021年第3期52-56,共5页
Research of Administration Science
基金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高校‘大督查机制’构建及执行效能提升研究”(XJK18BGD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