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规定如下。(1)化学元素符号使用罗马(正)体,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2)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14)N,^(60)Co,不写成^(14)氮或N^(14),^(60)钴或Co^(60)。(3)分子中核素的原子数标注在核素符号的右下角:例如:^(14)N2。(4)质子数(原子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下角。例如:_(82)Pb,_(26)Fe。(5)离子价和表明阴、阳离子的符号“+”或标注于元素符号的右上角,离子价数写在符号前。
出处
《中华医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887-887,共1页
National Medical Journal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