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铁路反恐怖标准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老旧车站和普速铁路的反恐怖标准尚属空白,铁路内部各专业部门的反恐怖标准不够清晰,与反恐怖标准相配套的法规适用尚不够完善,反恐怖专项经费尚未落到实处,等等。对此,可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门行业参与铁路反恐怖标准的编制并完善其配套法规,加强与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增强铁路公安机关管理与监督的能力,力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反恐怖防范标准的落实,实现铁路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5-10,共6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