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织部分,对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意义重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农城乡关系的演变,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乡村治理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短板,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社会的进步与全面发展。因此,在乡村治理中健全“政治、民治、法治、德治与智治”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善治之路,从而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出处
《经济师》
2021年第5期112-114,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