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产生需要哪些程序?答: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常务委员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组织酝酿和推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党的委员会组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严格审核把关;常务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