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证券化首要和突出的问题是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难,这是由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特殊性、权利价值隐性、评估方法缺少统一性等原因造成的,而以未来收益现金流的比例代替固定价值的估值方法创新与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制度创新,可一定程度上破解这一现实困境。国际上,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散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集中统一式。中国宜采取集中统一立法模式,坚持统管型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地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法治规范,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之路。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71-275,共5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HNSK(JD)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