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的公营企业债是地方政府运营的企业(以下称公营企业)发行的债券,其作为公营企业建设投资的财源,通过公营企业提供的服务费收人还本付息。公营企业债纳入地方政府的债务计划,但通过政府的特别预算进行管理,同时总务省对公营企业的经营健全化和债务情况设定了监管要求。我国的城投公司在企业性质和业务类型方面与日本公营企业类似,公营企业债可以作为城投债的未来转型方向,变“隐性”为“显性”,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出处
《中国财政》
2021年第8期79-80,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