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监察法》的通过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效遏制了腐败高发势头,但在法律实践的过程中还存在若干问题。为了保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应当通过增设刑事立案程序、协调调查与强制措施制度、细化补充调查程序规定、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措施,解决法法衔接中有关刑事职能管辖、立案手续办理、补充侦查程序、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难题,推动我国法制的完善与统一。
作者
赵佳晖
李影
ZHAO Jia-hui;LI Ying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74-76,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