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矛盾和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叠加性和多样性等特点,这种多元化的新情况新问题给信访机关的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权力救济,明确信访机关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律地位愈加重要。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补充性定位,加快信访制度立法进度,使信访制度成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06-108,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