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包头农商银行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包头郊区农村信用社,是内蒙古农信系统内93家法人机构之一。存款、贷款、净资产平均居全区农信系统内第三位,营业收入居第二位。包头农商银行作为内蒙古农信系统下设机构,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三牧”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不动摇,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包头农商银行一直秉持立足本土,做强主业,服务民生,创造价值的使命,主动担负地方金融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发力,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复工复产、稳产达产精神。
出处
《北方金融》
2021年第5期I0003-I0003,共1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