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幼儿得以与美术大师对话,往往需要成人的引荐。当幼儿能够在幼儿园、家庭、社会等场域与大师的作品相遇,对话就成为可能。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欣赏活动是相对薄弱,甚至是曾被冷落的一个领域[1]。纵观我国幼儿园艺术教育政策的演变历程,从我国幼儿教育史上第一个幼儿园课程标准《幼稚园课程标准》(1932)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等诸多文件中,都曾提及幼儿对美术作品进行欣赏的相关内容。至《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的艺术领域,更加明确地将“感受与欣赏”作为与“表现与创造”并列的维度加以强调,并将“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作为该维度之下的一个专门目标进行表述,进而建议成人创造条件让幼儿接触多种艺术形式和作品,且应尊重幼儿的兴趣和独特感受,理解他们欣赏时的行为[2]。随着美术欣赏活动的多元发展价值日益受到关注,越来越多的美术作品开始被视为重要的课程资源。
基金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编号:PPZY2015004)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