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把财政、税务审计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我们认真总结分析了过去几年间财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感到,过去财税审计采取轮审方式,易造成监督遗漏,已查过的部门,也有“死灰复燃”的现象。另外,先审谁,后审谁,容易引起被审计单位间的攀比。为此,我们于1990年起建立了财政、税务必审制度,即对市属四个县的财政、税务实行年度必审。1990年通过对市属四县1989年度财政、税务部门的审计,我们核实了财政收支,为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决算提供了依据,保证了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在核实财政收支的同时,我们查出各县财政、税务部门的违纪问题金额为683.2万元,都依法作出了严肃处理。除了查错纠弊外,我们还针对必审中发现的财税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县财政、税务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机制。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2年第11期17-18,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