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12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 2015年6月29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 2020年11月27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第一条为加强道教自身建设,继承正一派授箓传统,规范授箓活动,健全教制仪规,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中国道教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正一派道士授箓活动由中国道教协会主办,承办宫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协办,授箓宫观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行授箓活动。
出处
《中国道教》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64-65,共2页
China Tao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