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剪辑功能二次创作的“混剪视频”因为对他人作品素材的使用容易引发侵权争议,合理使用的“适当引用”则常常作为侵权抗辩的事由。新近的案例显示,即便复制他人作品中的微小比例素材也可能构成侵权。这实际上对“适当引用”采用了比之前的数量、比例等更为严格的标准。此外,是否对“独家素材”进行挪用也可以作为辅助判断标准。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91-92,共2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互联网视听产业的版权纠纷及其法律规制研究”(编号:2014BXW032)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