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健康权的实现与国家义务的履行密不可分,需要国家以立法形式确认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国家是保障公民健康权实现的最重要的义务主体,通过分析健康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的法理与伦理基础、法律依据与现实需要,明确疫情期间国家对公民健康权保障负有尊重、保护和积极促进实现的三重义务。在始终坚持以人民的生命与健康安全为首要任务的原则下,从强化立法、规范执法、保障司法救济的国家义务履行路径来实现对公民健康权的全方位保护。
作者
向志意
唐义红
Xiang Zhiyi;Tang Yihong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21年第2期28-32,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
基金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青年项目“疫情防控中医患权利义务的冲突与平衡”(YF20-Q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