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百年来,不管会计以资产负债表观还是收益表观为导向,业绩报告始终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围绕业绩报告的争议主要涉及如何正确处理三大紧密相连的关系:一是收益报表是仅反映当期经营成果,还是反映除与所有者交易外的所有净资产的变动?二是收益报表要否及如何根据一定标准将各种收入、费用项目归类分层,以更好地反映业绩?三是当资产或负债按现时价值计量时,期间价值变动是计入收益还是股东权益,若计入收益,是否作为损益的一部分?四十年来,同时涉及以上三大关系的是会计准则中十个有关其他综合收益(OCI)的规定。每个规定在形成过程中都曾经历激烈争议。本文在分析这些OCI形成过程中基本概念和原则之争后发现,相关争议最关键的问题是当资产或负债以现时价值计量时,期间价值变动计入损益能否如实反映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业绩。另外,虽然OCI增加了相关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但有助于反映企业业务模式及其成果。企业一旦根据自身特点正确选择会计政策,则既可使会计准则的运用由繁化简,又有助于如实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3-11,共9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