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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公共场所玩租赁滑板伤人,应当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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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吴某利用晚上时间,私自在人流密集的广场出租电动滑板车供儿童玩耍。一个月前,6岁男童小明的父母租用了一辆滑板车交由小明滑行,由于吴某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小明父母放任不管,导致小明在滑行时将毫无防备的我撞到受伤。请问:我该向谁索要赔偿?(读者:孙玉苗)。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21年第2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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