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法务是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保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辅相成,中国企业法务在企业治理体制中的地位偏低,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企业法务制度是一项外来制度,通过对域外企业法务及其部门在企业中的对比分析,可见中国企业法务仍然面临着法务工作“形式化”、法务职能认知“边缘化”等困境。所以,必须通过提高企业对法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完善企业法务管理制度、调整企业法务定位等手段提高企业法务在企业治理体制中的定位,使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作者
常芸
张小虎
CHANG Yun;ZHANG Xiao-hu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11-117,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